欢迎您:
 个人中心| 退出
  
首页>政策法规 >

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5-19  | 阅读次数: 9 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、鞍钢集团有限公司、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:

  现将修订后的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  工业和信息化部

  2026年4月29日

|   附件下载:sme_file_1779157931907.pdf
  推荐新闻:
  热点新闻: